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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流程

【信息时间:2019/05/22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关闭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流程

 

一、进场受理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接受自然资源部门委托,受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相关资料。

承办科室:土地和矿业权交易科

二、公告发布

交易中心起草出让公告,经中心领导审签后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级报纸同时发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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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上交易

竞买申请人通过土地和矿业权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竞价,交易系统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定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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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果公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结果公示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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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出具《竞得证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经电子签章申请后,竞得人自行打印《竞得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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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证金退付及划转

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接到成交确认通知3个工作日内,本金划转至自然资源部门指定帐户,利息原渠道退还;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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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料归档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承办科室:土地和矿业权交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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