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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小知识 │ 招标人是否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信息时间:2020/05/16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关闭

招投标小知识 │ 招标人是否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2020-05-16 


 

Q:

招标人是否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A:

可以,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向其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潜在投标人依据招标人介绍情况作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要注意的是,第三十二条最后一款特别说明: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同样对招标人组织踏勘项目现场作出明确的规定: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另外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也可以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承担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事宜。



   来源: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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